鉴于漂流旅游项目直接关系到游客的人身安全,清原县在《红河峡谷漂流旅游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漂流旅游经营企业要制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,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;要定期检查漂流设备,保证漂流皮筏的良好状态和适航状态;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等漂流用具;定期检查河道安全,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安排护漂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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