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出海时间、范围有明文规定
距庇护地不超过5海里
今后,海上休闲垂钓船舶不能随便出海,作业区域只能在距庇护地不超过5海里的地方。昨日,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,为维护海上休闲垂钓秩序,我市出台了省内首个海上休闲垂钓船舶管理办法,并于本月开始实施。
据介绍,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海上休闲垂钓活动的船舶,但不包括排、筏等其他海上浮具。根据规定,休闲垂钓船舶应当由在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、从事休闲垂钓活动的法人单位统一管理。休闲垂钓船舶还将实行航次签证制度,每次离港前向渔港监督机构申请签证并接受安全检查,如船舶不符合条件就不予签证。
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休闲垂钓船舶的规格和休闲垂钓的地点和时间。根据规定,休闲垂钓船舶应当为船长不小于7米、主机功率不小于8.8千瓦的有甲板船舶,还应当设置防护栏。在休闲垂钓人员能够到达的位置,舷侧保护的舷墙或栏杆高度应不低于0.8米。休闲垂钓活动不得在港池、锚地、航道等有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水域进行;休闲垂钓船舶的航行作业区域距庇护地不得超过5海里,离港时最大风力不得超过蒲氏5级;休闲垂钓船舶的活动时间为每年的4月20日至11月20日,并只能在能见度良好的白天从事休闲垂钓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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